區屬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精神,扎實做好隨州高新區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黨工委、管委會工作要求,依法編制、嚴格實施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持續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進行全鏈條全領域管理。??
(二)主要目標。2024年底前,構建形成區級統籌、分級負責、規范統一、權責清晰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體系,將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不斷提升行政審批效率和監管效能,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依法編制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1.落實清單編制責任。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機構(以下稱審改牽頭機構)負責組織區屬相關單位對照《隨州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隨州高新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4年版)》并向社會公布。
2.明確清單編制要求。區屬相關單位逐項明確事項名稱、主管部門、實施機關、設定和實施依據等基本要素,編制本地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區級清單中上級設定、本地實施的事項,不得超出上級清單的范圍,確保事項同源、統一規范。
3.及時動態調整清單。健全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因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需要動態調整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涉及的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提出調整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申請,及時更新調整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有關要素內容。上級清單作出動態調整的,下級清單要及時相應調整。
4.做好有關清單銜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等涉及的行政許可事項,應當嚴格與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保持一致并做好銜接,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調整的,有關清單要適時作出相應調整。
(二)嚴格依照清單實施行政許可
5.完善辦事指南。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要對本部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更新完善辦事指南,并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相關業務系統、政務服務大廳等平臺和場所予以更新。新增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及時在事項管理系統中補充完善辦事指南各要素并向社會公開。
6.嚴格執行許可。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公布后要嚴格執行,不得隨意增加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環節、收費、數量限制等,不得超時限辦理行政許可,要按照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要求,嚴格執行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和限時辦結等制度,綜合采取行政審批集成服務、一網通辦、跨省通辦、告知承諾等改革措施,依法依規推進行政許可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
7.強化清理整治。嚴格落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要求,嚴禁有關行政機關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備案、證明、目錄、計劃、規劃、指定、認證、年檢等名義,要求行政相對人經申請獲批后方可從事特定活動。加大清理整治工作力度,堅決避免擴大審批范圍、實施變相行政許可等行為。對實施變相行政許可的,采取停止實施、調整實施方式、完善設定依據等措施及時予以糾正。
(三)加強全鏈條全領域監管
8.逐項明確監管主體。嚴格依照法律法規、“三定”方案規定,確定行政許可事項的監管主體和監管職責。法律法規和“三定”方案規定未明確監管職責的,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確定監管主體。對多部門共同承擔監管職責的事項,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實施綜合監管。
9.依托清單明確監管重點。區屬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評估實際情況和風險隱患,科學劃分風險等級,明確監管重點環節,實施有針對性、差異化的監管政策,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眾健康,以及潛在風險大、社會風險高的重點領域,要依法依規實施全覆蓋、全過程重點監管,守牢質量和安全底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屬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全面落實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配齊配強工作力量,確保按照工作標準和時間節點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統籌推進行政許可事項等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確保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發揮實效。
(二)強化監督問效。區級審改牽頭機構應當會同機構編制、司法行政、政務服務管理等部門,指導主管部門、實施機關落實管理責任,加強對清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托高新區管委會網站、“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等接受社會監督。對違法設定實施行政許可、實施變相許可、落實清單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問題,責成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對于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三)開展培訓宣傳。區級審改牽頭機構要組織開展行政許可清單和實施規范學習培訓,加強業務指導與交流。要加強宣傳,通過政務大廳、管委會網站、新聞媒體等渠道,全方位宣傳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意義、主要做法及成效,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
2024年7月10日